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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5 来源:中建教育

    随着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完善,曾经在我国建筑行业起到重要作用的临时资质面临退市,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就是其中一种。近日,辽宁住建厅发布了关于取消辽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

    通知各市住建局:

    为深入推进建筑领域“放管服”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9年7月19日取消了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执行。同时,按照住建部的要求,将我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执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我省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不再允许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参加工程项目招投标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二、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正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允许将此项目完成。项目完成后,不得再新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各地要认真落实“通知”精神,及时向企业及持有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传达该“通知”的要求,做好衔接工作,保证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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