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福建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务通知还未发布,有关现场资格审核相关事宜安排暂不得知,根据往年审核情况来看,福建采取的是人工审核+考后审核的资格审核方式,具体审核时间、地点及材料等相关内容请关注福建人事考试网发布的2021年报考通知,中建教育一级建造师频道届时也会及时为广大考生进行更新,敬请关注。
福建一级建造师报考资格审核方式参考:
报考时网上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及承诺内容进行在线核验判断,未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核验判断的进行网上人工核查,系统核验判断或人工核查均不属于资格认定;考后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一)人工核查
下列人员须上传相应证件原件扫描件进行网上人工核查:
(1)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须上传学历证书;
(2)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须上传身份证件、学历证书;
(3)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须上传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认证书。
(4)申请部分科目免试的须上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上传到“职称证书或从业说明”栏目)及“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上传到“资质证书”栏目)。
(5)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即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内的)
报考时,人工核查工作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共同负责。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人工核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及上传材料进行人工核查,对于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和无法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或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核实的存疑报考人员,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确需现场核查的,要尽可能方便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核查部门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
(二)考后资格审核
考后资格审核工作由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由考试机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
2.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要求办理考后资格审核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3.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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