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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城建局: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5 来源:中建教育

    近日,郑州市城建局发布了关于转发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内容提到,自2019年7月19日起新办理施工许可的施工项目,持有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接下来,中建教育带大家了解信息详情。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豫建人教〔2019〕289号)要求,深入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规范我市建筑市场从业人员管理,现就贯彻落实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2019年7月19日起新办理施工许可的施工项目,持有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二、持有一级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正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在2019年12月31日前,仍可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聘用单位在此之前应尽快按照有关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

    三、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应根据住建部、省住建厅和市城建局通知精神,积极做好取消一级临时建造师必要性的宣贯工作,在施工现场监督执法检查中应严格执行通知要求。

    四、各建筑业企业应根据本企业聘用临时建造师实际,及时做好所承揽工程相关主要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许可事项变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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