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及格线是固定的,每年都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划分,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统一公布,合格标准为各科成绩满分的60%。
一级建造师考试分数线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考试合格标准也是全国统一的。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各科目满分的60%,即:
1、《建设工程经济》:单选题60道,1分/道;多选题:20道2分/道。满分100分 ,60分合格。
2、《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单选题70道,1分/道;多选题30道,2分/道。满分130 ,78分合格。
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单选题70道,1分/道;多选题30道,2分/道。满分130,78分合格。
4、《专业工程管理实务》:单选题20道,1分/道;多选题10道,2分/道;案例题5道,占120分。满分160, 96分合格。
一级建造师成绩有效期
一级建造师考试分基础科目考试和专业考试。基础科目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参加四个科目考试的考生,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参加两个科目考试的考生,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考生,只需要考一个科目,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该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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